招标信息

有限天津-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迁建项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18

 

 

 

有限天津-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迁建项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有限天津-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迁建项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服务

 

 

工程项目名称:有限天津-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迁建项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服务

 

 

项目概况:迁建后的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新厂更名为“葫芦岛天然气处理厂”,新厂场址位于葫芦岛高新区化工园区内,占地面积308.78亩。葫芦岛天然气处理厂是辽东湾海上供气管网调节和辽东湾区域开发重要节点之一,承担海上天然气处理加工和外销功能。海上天然气通过已建的12寸48.6km海管输送到登陆点附近,再通过新建的约10.5km进站陆地管道输送到新厂。葫芦岛天然气处理厂天然气处理规模为150×104m3/d,凝析油处理规模为465.6t/d。

 

 

项目所在地:天津市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标段信息

 

1. 有限天津-锦州20-2天然气分离厂迁建项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25-CNCCC-FW-GK-5849/01

 

 

发标日期:2025年04月18日

 

 

主要技术规格: 承包商根据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程所在地的实际情况,编制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并保证报告数据的真实性、科学性,获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正式批文。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建设项目概况; 基础资料来源及其代表性、可靠性说明,并说明所引用的气象历史资料; 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所依据的标准、规范、规程和方法;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气候背景分析; 气候适宜性、风险性,历史极端天气气候情况; 相关工程气象参数推算(降水强度、风速等); 雷电灾害防御建议和指南等; 论证结论和适用性说明; 其他有关内容; 报告编制完成后,投标人应组织专家评审会对报告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报告。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根据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程所在地的实际情况, 编制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并保证报告数据的真实性、科学性,获得政府主管部门的 正式批文。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公开):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或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业绩,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合同文件2)服务验收材料(服务验收报告或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A、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合同服务内容等内容;B、服务验收材料为:服务验收报告或结算清单或结算发票。服务验收报告或结算清单应有甲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被否决)。(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 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 1个有效业绩。(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5)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04月18日 至 2025年04月23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