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赵平房铁矿采选工程球磨机、塔磨机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1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赵平房铁矿采选工程球磨机、塔磨机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招标人为 五矿矿业(营口)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赵平房铁矿采选工程球磨机、塔磨机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赵平房村。行政区划属营口市老边区管辖。位于渤海大街南侧、嘉晨大道西北侧。距大石桥站12km,距老边站3km、营口市车站10 km。该区公路网密集,交通便利。

2.2 招标范围:球磨机、塔磨机的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交货期:按照招标人提出供货需求后6个月内送达指定地点(具体到货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4 交货地点: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赵平房村赵平房铁矿厂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5项目地点: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赵平房村赵平房铁矿厂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投标人必须为球磨机及塔磨机的生产厂家(即制造商)。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则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 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的有效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时应提供相应证书)。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至少具有二个类似货物的供货业绩(提供溢流型球磨机、塔磨机的供货业绩,其参数应同时满足:球磨机筒体内径≥3.2m,电机功率≥630kW,塔磨机电机功率≥450kW),需提供使用方证明材料、发票、合同关键页、技术协议的扫描件(需加盖公章)。

3.5 财务要求:满足招标项目的履约要求,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在内的财务报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扫描件,可不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7 投标人近三年来(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记录,未有合同信誉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3日期间……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9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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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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