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段(包)名称:平泉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热电联产项目厂区绿化工程(二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登录后查看)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平泉)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平泉市平泉镇东三家村,本次建设工程为一期工程,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能力200吨/天,年处理量7.3万吨,配置1条200吨/天的机械炉排炉焚烧线、余热锅炉和烟气净化系统,1台4.5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同时本项目协同处理餐厨垃圾30吨/天,采用1条处理能力为30吨/天的处理线,餐厨设施置于主厂房垃圾池旁边,直至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处理完毕的全部建设内容(含项目用地红线外设施)。一期占地面积约19.98亩。
七、本次采购范围及内容:厂区绿化工程的施工、验收及养护管理,包括种植土处理、植物栽植、养护管理等环节。
八、本次采购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平泉市平泉镇东三家村
九、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年
十、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提供园林绿化资质证书。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2022年至2024年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业绩要求:供应商在2021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一个类似业绩(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5)其他要求: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询比。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8日 到 2025年04月20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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