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九标项目经理部、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市三十埠桥改造工程项目、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巷灌区渠(管)线穿越合新高铁工程HXGQ-1标段项目钢横梁、防撞设施、商品混凝土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4-181.1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九标项目经理部,项目业主为津秦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和国内银行贷款。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其中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占资本金的21.1%、天津市占资本金的23.3%、河北省占资本金的9.6%、山东省占资本金的46%,资本金以外使用国内银行贷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钢横梁、防撞设施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2合肥市三十埠桥改造工程项目(建设项目名称)已由合肥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合发改铁办〔2025〕55号、上铁办科信函〔2023〕17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上铁地方铁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市三十埠桥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1.3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巷灌区渠(管)线穿越合新高铁工程HXGQ-1标段项目业主为皖赣铁路安徽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江巷灌区渠(管)线穿越合新高铁工程HXGQ-1标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合肥市三十埠桥改造工程涉铁段范围为西起现状汊涧路,东至规划相城路,桩号范围 2+30~14+36,长度1206米。需拆除既有三十埠桥后原位新建桥梁,在淮南下行线约 K101+705处新建一联(30+40+30)m先简支后连续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上跨4股道(合宁绕行上下行线、淮南上下行线)路基;新建桥梁双幅并列紧贴对孔布置,桥宽48.1m;上跨铁路段采用双向八车道布置,桥梁斜交斜做,新建桥梁与铁路夹角约 60°,采用预制架设法施工。西侧引桥采用预应力砼现浇箱梁及异形钢箱梁结构,东侧引桥采用预应力砼小箱梁结构,两侧接路基段与既有道路衔接。合同工期: 660日历天。
2.1.2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九标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境内,线路起于东寿特大桥桥上(起点里程DK274+801.6),向南依次跨越黄大、德大既有线,南水北调续建配套渠道、G18荣乌高速、麻湾四干渠、武家大沟、G516沾青线、S319省道、麻湾二干渠、分洪河、小清河,线路终于东寿特大桥桥上(终点里程DK307+656),正线全长22.717km,其中:桥梁2座,长22.717m,占比100%。项目开工日期:2023年1月1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7年10月31日。
2.1.3 江巷灌区为驷马山灌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驷马山灌区的未完工程,也是《全国现代灌溉发展规划》全国重点建设的70个新建大型灌区之一。江巷灌区工程分为灌溉工程、完建驷马山骨干泵站及输水工程和城乡供水水源工程,主要建设任务是以农田灌溉、城乡供水为主,兼顾河道生态补水。其中四级站干渠盾构隧洞、八斗北二支渠等明铺渠管穿越合新高铁段为灌区灌溉工程的控制性工程,对于全线灌溉工程后期贯通具有重要意义。
新建四级站干渠盾构隧洞穿越合新高铁段,里程范围:K12+352.492至K14+017.032,总长度1664.54m。与合新高铁交叉于定远2号特大桥DK279+014.46。四级站干渠采用盾构法施工,盾构直径6.0m,管片内径5.4m,盾构掘进并完成管片拼装后,隧道内部现浇壁厚0.5m的圆形衬砌,暗涵洞泾4.4m,作为输水暗涵结构。始发井位于大里程侧,采用两端圆形中间矩形的平面布置,圆形半径7.524m,矩形宽度7米,总长约82.2m,埋深约23.17m;接收井位于小里程侧,尺寸约为14.6m×10.8m,埋深约20.96m。本工程由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合同工期为492日历天,计划总工期492日历天,计划自2025年3月20日正式开工,2026年7月19日竣工。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竞谈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钢横梁GHL-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生产企业应具有合格的配套专业生产设备或生产作业线,具有生产、运输、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供应商年供应能力要满足采购人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年度连续亏损的情况;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4年间连续两年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等。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1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单位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招标物资2022年-2024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或CNAS资质)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5)供货业绩: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22年-2024年三年铁路重点工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至少两个及以上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相关材料)。
(6)履约信用:投标人不得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不得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及《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的范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做好第三方尽职调查工作;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2防撞设施FZSS-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生产企业应具有合格的配套专业生产设备或生产作业线,具有生产、运输、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供应商年供应能力要满足采购人包件的总需求数量,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年度连续亏损的情况;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4年间连续两年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等。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1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单位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招标物资2022年-2024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或CNAS资质)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5)供货业绩: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22年-2024年三年铁路重点工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至少两个及以上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相关材料)。
(6)履约信用:投标人不得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不得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及《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的范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做好第三方尽职调查工作;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3商品混凝土HNT-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两条或两条以上180自动控制搅拌站系统生产线,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地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须提供投标人近年(2022-2024年)连续两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不存在年度连续亏损的情况(按净利润考核),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预拌混凝土资质,须提供招标物资2022年-2024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或CNAS资质)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一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5)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4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两份(须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投标人不得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不得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及《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的范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做好第三方尽职调查工作;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4商品混凝土HNT-02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制造商须具备年生产能力10万m3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须提供投标人近年(2022-2024年)连续两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不存在年度连续亏损的情况(按净利润考核),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预拌混凝土资质,须提供招标物资2022年-2024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或CNAS资质)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一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5)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2024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投标人不得因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不得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不得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及《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的范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
(7)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做好第三方尽职调查工作;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17:0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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