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2022年度至2024年度乡镇燃煤小锅炉改集中生物质锅炉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8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2022年度至2024年度乡镇燃煤小锅炉改集中生物质锅炉项目,已由吉林市龙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2022年度至2024年度乡镇燃煤小锅炉改集中生物质锅炉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吉龙发改审字〔2024]4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吉林市龙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吉林市龙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为一般债券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括缸密镇、江密峰镇、大口钦镇及乌拉街镇10座热源厂锅炉改建等。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工程施工。
2.3建设地点:吉林市龙潭区缸密镇、江密峰镇、大口钦镇及乌拉街镇。
2.4计划工期: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9月15日,总工期132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要求的合格工程标准。
2.6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875.8902万元(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公布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申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7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8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的通知》【吉建招(2017)6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要求。
3.9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8日9:00至2025年5月8日16:00前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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