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码头项目起重船船舶租赁招标公告
2025-04-18
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码头项目
船舶租赁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因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码头项目施工需要,决定自筹资金租赁1艘起重船舶。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南通港南通港区天生作业区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公司码头工程,地处南通市西郊天生 港镇,位于长江下游澄通河段天生港水道左岸,横港沙外侧长江主泓水域,紧邻已建华能 南通电厂煤码头迁建工程,经南通华能电厂厂区与本工程的陆域相连接。码头工程地理坐 标为东经120“77,北纬32°01,水路距上海吴淞口约105km,距天生港水文站1.2~ 1.3km。
2.2招标内容:
序号 |
包件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进场 时间 |
退场 时间 |
使用 地点 |
备注 |
1 |
01 |
全回转起重船 |
150t |
艘 |
1 |
2025年4月 |
2025年7月 |
南通地市崇川区天生港 |
单重最大20吨,吊高水面以上50米以上,跨度按船边出去15米。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相关船舶施工等业务。
3.1.2投标人须有相关的船舶施工许可证等船舶营运资质及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具有相关的船舶施工经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资格审查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4.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4.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4.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投标人注册
登录(网址:/PMS/)进行注册。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