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青海长城互助段拉卡1号烽火台保护工程(第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04    

项目名称: 青海长城互助段拉卡1号烽火台保护工程(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785010.09      

最高限价(元): 785010.09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青海长城互助段拉卡1号烽火台保护工程(第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85010.09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青海长城互助段拉卡1号烽火台保护工程(第二次)。具体详见 《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240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标项 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 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的查询截图开标截止前 10 天);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须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须含古建筑),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业务范围含古建筑)或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进青备案登记手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8日 0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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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