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包钢集团第三职工医院1号楼屋面防水工程二次项目公告

2025-04-18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编号:06-07;

(二)项目名称:包钢集团第三职工医院1号楼屋面防水工程(二次);

(三)采购内容及规模:包钢集团第三职工医院1号楼屋面防水工程的实施,其他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五)本项目设置最高含税投标限价人民币404843元,其中暂列金35000元(不含税),供应商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六)工程地点:包头市昆都仑区;

(七)计划工期:30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须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2022、2023、2024任意连续三年投标人的财务审计报告。

(三)投标人须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及1名技术负责人。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项目经理须提供政府主管部门(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住建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注册建造师应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2.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防水工程经验。(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能够证明3年以上防水工程经验业绩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四)出具为本项目提供5年质保及24小时本地服务的相关承诺书。

(五)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屋面防水工程经验)至少提供一个单项合同金额40万元或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文件等,以合同签订或开工日期计算,在施或者尚未竣工的同类项目业绩应提供项目合同作为佐证材料,已竣工的同类项目业绩还需额外提供项目竣工验收单)

(六)投标人截止提交投标文件之日,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如其查询信息不全则以评审委员会现场查询信息为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时间:2025年4月19日至2025年4月25日,8:3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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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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