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基建期技术监督及驻厂技术指导项目纸质标招标公告

2025-04-18

 

投资项目代码 2208-441500-04-01-895255
投资项目名称 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基建期技术监督及驻厂技术指导项目
标段(包)名称 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基建期技术监督及驻厂技术指导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东省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汕尾电厂总体规划建设4×600MW+4×1000MW等级燃煤发电机组,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规划建设的4×600MW等级机组(即2×600MW +2×660MW)已分别于2008年、2011年建成投产;本期工程为二期5、6号机组扩建工程,规划建设2×1000MW等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在预留的5、6号机组用地上进行建设。
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名称数量/单位(具体以技术规范书为准)0724-2520N2472164基建期技术监督及驻厂技术指导具体的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工期(交货期) 自5号锅炉受热面吊装之日起到5、6号机组通过168试运止。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部分并以其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基本要求(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材料)。(4)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3.2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至少具有为2台国内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提供技术监督服务的合同业绩。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机组容量、服务范围等信息。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登录后查看)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4月19日 9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4月29日 16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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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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