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榆中校区及生态创新城核心示范区集中供热项目环境影响评估编制、节能评估编制、水土保持评估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81、采购人:兰州生态创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兰州大学榆中校区及生态创新城核心示范区集中供热项目环境影响评估编制、节能评估编制、水土保持评估编制
3、工程概况:
该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13726.41㎡,总建筑面积9326.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926.4㎡,地下建筑面积400㎡,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由1#锅炉房和2#配套附属用房组成,二期由3#锅炉房和4#配套附属用房组成。一期建设用地面积5746.95㎡,建筑面积4450.7㎡;其中1#锅炉房建筑面积1743.5㎡,设计四台29MW超低氮微压相变燃气热水锅炉,安装两台,预留两台安装位置;2#配套附属用房建筑面积2307.2㎡;地下水泵房、消防水池建筑面积400㎡。新建DN500室外直埋采暖管道0.7km,DN600室外直埋采暖管道0.3km,室外检查井一座。同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二期建设用地面积7979.46㎡,建筑面积4875.7㎡,其中3#锅炉房建筑面积1003.6㎡,二期附属用房建筑面积3872.1㎡。本工程二期锅炉房为兰州大学榆中校区周边夏官营镇片区供热热源预留用房。
4、采购范围:
第一标段:环境影响评估编制
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及评审工作,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并配合建设单位取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后结束。
第二标段:节能评估编制
完成项目节能报告的编制及评审工作,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并配合建设单位取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后结束。
第三包标段:水土保持评估编制
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编制及评审工作,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并配合建设单位取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后结束。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服务要求)
5、服务期限:第一、二、三标段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取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并移交成果文件。
6、采购预算:¥30.00万元(其中:第一标段:¥10.00万元;第二标段:¥10.00万元;第三标段:¥10.00万元)
7、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具有类似(环境影响评估编制)项目业绩(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职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成交后不允许更换。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磋商小组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证书、证件及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须确保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若存在,供应商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二标段: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具有类似(节能评估编制)项目业绩(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磋商小组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证书、证件及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须确保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若存在,供应商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三标段: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具有类似(水土保持评估编制)项目业绩(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磋商小组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证书、证件及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须确保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若存在,供应商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磋商。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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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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