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湖北省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二期工程(襄阳段和孝昌段)环境监测招标公告

2025-04-18
1.招标条件     湖北省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二期工程已由湖北省水利厅以《省水利厅关于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水利复〔2023〕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本工程环境监测项目已由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鄂水招办备〔2025〕4号文备案,招标人为湖北省鄂北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建设规模: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二期工程(以下简称“鄂北二期工程”)为Ⅱ等大(2)型工程,旨在通过连通鄂北总干渠和各供水对象,发挥鄂北工程效益,让老百姓真正受益;并在不新增清泉沟引水量(13.98亿m³)的前提下,将供水范围进一步扩大到长山供水区、安陆市城市供水区和孝昌县城市供水区等鄂北其他地区和干旱缺水地区。 鄂北二期工程共包括21处分水建筑物至各受水对象之间的分水单元。其中引丹灌区应急分水单元4处(古城水库、滕庄水厂、襄北监狱、襄阳高新分水口),鄂北工程原受水区分水单元17处(鄂北工程总共24个分水口,其中黑屋湾分水口与鲁城河分水口合并,高庵、四家门楼、王家冲分水口单元由于线路较短已纳入鄂北工程建设,封江口分水口单元由于近期暂不实施本次不纳入,夹河套、官沟分水口单元已先行建设),3处新增供水区分别利用熊河、余店和霞家河分水口向长山供水区、安陆市城市供水区和孝昌县城市供水区分水。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湖北省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二期工程(襄阳段和孝昌段)工程建设范围内的襄阳段古城水库、滕庄水厂、襄北监狱、黑清河、刘桥、吉河、北郊、东郊、华阳河、随阳等10个分水口单元以及孝昌段霞家河分水口单元共11个分水口单元提供环境监测服务,其中襄阳段10个分水口单元工程工期为24个月,霞家河分水口单元工程工期为36个月。包括调蓄水库及输水河流地表水环境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陆生生态监测、水生生态监测、施工环境监测(废污水监测、交叉河流地表水、环境空气监测及声环境监测)和水质应急监测。
标段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湖北省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二期工程(襄阳段和孝昌段)环境监测
计划工期:14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5-20
合同估算价:278.95万元   2.3其他:服务期限:1460日历天。上述服务期为预计服务期,具体与主体工程施工同步,监测服务至工程通水运行后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持有有效期内的市场监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包括有效期内的原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的检测项目包括水、环境空气、噪声等项目;(提供证书扫描件) (3)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水利工程环境监测项目业绩;(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扫描件,分包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4)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3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信誉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其他标段投标。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19日至2025年04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2日 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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