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第七届常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赛务组织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5-04-18
项目名称:直属学校安防、消防系统维保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采购包1:70.000000万元;采购包2: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第一标段(消防维保):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 ;第二标段(安防维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采购需求:

第一标段:消防维保

为保障各学校的消防安全,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采购消防维保单位,从而协助各学校消防维保管理,保障各学校的消防系统正常运行,并协助学校落实好安全生产“六化”要求,协助学校开展消防知识教育培训,协助学校开展全员消防安全教育、消防演练,协助完善并培训学校消防志愿骨干队伍。维保期间内须为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提供可远程实时查询维保信息记录等情况。维保期间内配合各学校针对微型消防站等建设制定方案,协助学校推进消防主机联网、联控等工作,同时加强学校消防维保及人员培训。

第二标段:安防维保

为保障各学校的安防安全,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采购安防维保单位,从而协助各学校安防维保管理,保障各学校的安防系统正常运行,并协助学校落实安全生产“六化”要求,协助学校开展安防培训和演练,协助完善并培训学校安防志愿骨干队伍。维保期间内须为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提供可远程实时查询维保信息记录等情况。维保期间内配合各学校针对校园安全人工智能等建设制定方案,同时加强学校安防维保及人员培训。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2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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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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