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2025-2027意健险查勘调查驻场服务公估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2025-2027意健险查勘调查驻场服务公估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2025-2027意健险查勘调查驻场服务公估采购项目(第二次)

2.2 招标范围:拟引入优质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个非车险查勘调查、案件咨询评估、专业知识培训等的车险公估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书”。

2.3 预估金额:约含税人民币84万元。

注:以上金额仅为招标人预估,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实际金额未达预估金额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4 中标人数量:1-3家。

2.5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6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总部机构)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或总部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保险监管机构提供的有效公估资格认证(提供有效的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凭证或保险中介云平台/保险中介监管系统的网站截图)。

3.3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中约定的服务起始时间为准)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备1个保险公估服务类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首页、合同内容页、签章页),以证明为指定时间段内的同类项目业绩,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计入。若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其总公司(或总部机构)的业绩予以认可。

3.4 投标人须承诺服务地区可覆盖至少10个地区(地区指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不含港澳台),且承诺具备至少3个省级服务网点(需提供服务覆盖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3.5 投标人须承诺在承接本业务后,能够迅速配备专业人员,可提供20人及以上的服务人员,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并能够保证本业务服务人员的高效性、稳定性、连续性(须提供财务信誉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

3.6 投标人须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经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最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的;

(3)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在最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因自身任何违约、违法行为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取消投标资格、合同解除或败诉;

(6)被列入太平集团及下属所有子公司黑名单的企业;

(7)被太平集团及下属所有子公司占股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企业;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本资格项投标人应提供财务信誉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等证明材料,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9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