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金陵科技学院江宁校区部分电梯维护保养服务采购公告

2025-04-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0675

1.2项目名称:金陵科技学院江宁校区部分电梯维护保养服务
1.3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金陵科技学院江宁校区公共区域约20台电梯维护保养、更换损坏配件以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等配套服务。维保形式为大包形式,即每年的日常维护保养费用应包含必要的日常维护保养费、配件更换及维修费、限速器检验费及砝码租赁费、年检费、电梯责任保险费等。

1.4 项目预算:人民币23万元/年,三年总预算金额69万元。报价格式详见采购文件格式,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1.5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第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对维保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维保合同。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决定不再与维保单位签订下一年服务合同。

1.6 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是。

1.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否。

1.8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1.9 采购类型:非政府采购(学校内控采购)

1.10项目经费:财政资金。
1.11 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或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B级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4本章2.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5年04月18日起至2025年04月25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至12:00时,每日下午14:00至17: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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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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