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一汽解放商用车新能源重型电驱系统中试线-差减壳产线起重设备搬迁招标公告

2025-04-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货物名称:一汽解放商用车新能源重型电驱系统中试线-差减壳产线起重设备搬迁

2.2交货地点: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指定地点,详见技术要求。

2.3采购货物数量:1项,详见技术要求。

2.4 交货期:按照差减壳产线搬迁项目的工期计划执行,详见技术要求。

2.5最高投标限价:有,(含税13%)人民币510000元

2.6投标内容:对最终用户新2号厂房差减壳产线起重设备及设施KBK轨道、吊车葫芦小车等拆卸、搬运;根据产线新安装位置进行原有立柱、钢梁、KBK轨道及吊车葫芦的整备,补充相应的钢构;立柱、钢梁、KBK轨道、吊车葫芦及线路的安装;配合设备调试进行吊车位置调整优化。(拆卸、搬迁、整备及安装所需要工具、搬运及起吊车辆、管线、人员、安装所需材料等均由供应商提供)。详见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B级及以上许可证,含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具有相关产品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1)投标人的体系认证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状态应显示为有效。

2)投标人的供应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https://www.samr.gov.cn/)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状态应显示为有效。

按照以上方法无法查询的,需提供查询网址及路径。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承接过1个类似业绩,应提交合同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不能说明项目具体内容,则需附技术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1)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2)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标的物、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3)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4)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含税50万元人民币的业绩1个,如为框架合同、单价合同或合同中未能体现总金额,应额外提供与之对应的不低于含税50万元人民币的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单或用于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查验截图

5) 类似业绩是指起重设备制造或安装或调试或改造或搬迁等。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非制造商参与。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8日20:00至2025年4月24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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