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华保险2025-2026年度微信朋友圈信息流广告投放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18

新华保险2025-2026年度微信朋友圈信息流广告投放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华保险2025-2026年度微信朋友圈信息流广告投放采购项目(二次)由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华保险2025-2026年度微信朋友圈信息流广告投放采购项目(二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1家供应商进行微信朋友圈信息流广告投放服务,范围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备注

履行期限

01

微信朋友圈信息流广告(朋友圈好友信息状态第五条广告资源,包括外层创意广告及跳转页面)

1项

投放区域为全国,预计分两批投放信息流广告,预估项目整体不超过180万元。

合同签订一年内

02

微信红包封面(设计制作及购买发放)

3万个

其他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一年内。

2.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7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微信朋友圈信息流广告-合约广告报价统一折扣系数不得大于100%。微信红包封面报价含税投标总价不得超过30000元,投标人各部分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和经验,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1个微信朋友圈信息流广告服务案例,且投放金额超过50万元,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日期页等)。

3.8投标人须提供腾讯公司授权微信广告服务商的“授牌证书”复印件;或提供上述公司的再授权文件证明材料(须包含腾讯公司直接授权的微信广告服务商的“授牌证书”复印件),相关授权文件须在有效期内。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4月24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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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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