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天津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体系检查辅助服务性磋商公告

2025-04-18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2025年天津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体系检查辅助服务

2.项目编号:T(登录后查看)

二、项目内容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体系检查辅助服务。

2.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共分3包。

    其中:第一包:体系检查(1)(检查企业家数:14家);

第二包:体系检查(2)(检查企业家数:13家);

第三包:体系检查(3)(检查企业家数:13家)。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服务)参与磋商。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的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1.本项目总预算金额:¥2552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伍仟贰佰元整)。

其中:

第一包:体系检查(1),¥932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叁仟贰佰元整);

第二包:体系检查(2),¥81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壹仟元整);

第三包:体系检查(3),¥81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壹仟元整)。

2.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采购总预算(包括各包报价均不得超过各包预算),否则,本项目磋商小组有权按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处理。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供应商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根据本项目磋商当日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磋商小组通过截屏的方式留存,签字确认并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本项目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公司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 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1 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同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2 网络申报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 供应商须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

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若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7.法人企业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须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法人企业公章)及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须加盖法人企业公章),每个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若多家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均取消磋商资格。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4月25日,每日09:00—11:00,14: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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