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人保投控(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泛光照明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8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人保投控(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泛光照明维保服务项目。
1.2 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泛光照明及LOGO字灯维保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3 项目性质:泛光照明及LOGO字灯维保服务。
1.4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6服务地点: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道25号中国人保北方信息中心南区一期物业管理区域。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至少提供1个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作为资格审查资料(类似业绩指同等面积规模的项目)。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的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不接受分支机构磋商响应,需填写《非联合体响应声明》。
2.8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及《人保投控(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及人保投控(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作为资格审查资料。
2.9 涉及高处作业人员需具备《高处作业操作证》、涉及电气专业人员具备《高压电工证》、《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等相应专业证书。
三、磋商文件的领取
3.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4月23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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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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