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地面电源机组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8(一)项目名称:飞机地面电源机组招标采购项目
(二)招标单位:金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三)资金来源:各成员企业自筹
(四)项目概况:金鹏航空维修工程部南京维修室根据业务发展,采购飞机地面电源机组(地面电源)两台。
(五)产品(两台)技术参数要求:
车辆类型 |
供电类型 |
额定容量 |
额定电压 |
额定频率 |
是否在民航特种设备清单目录 |
适用B737/B747/B777机型 |
满足淋雨条件工作 |
过欠压保护 |
过欠频保护 |
过载保护 |
机械保护 |
应急保护 |
工作环境温度 |
刹车功能 |
连续运行能力 |
外形尺寸(mm) |
挂钩式 |
柴油 |
140KVA及以上 |
115/200V |
400Hz |
是 |
是 |
满足 |
具备 |
具备 |
具备 |
具备 |
具备 |
-10℃—+40℃ |
具备 |
12小时 |
3900*1900*1800以内 |
(六)交货地点:南京。
(七)报价要求:
指定地点的交货价,包括提供货物所需的产品、包装材料、装卸/运输、安装、保险及提供的各种服务、税费、增值税、利润等一切为投标和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
(八)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标书准备与递交等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标书费均不退回,部分费用要求说明如下:
1. 标书费:300元。
2.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对报名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方可参与投标,以公对公账户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万元人民币。招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之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金额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协议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金额退还。
3.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履约保证金为见索即付银行保函保单或银行转账形式缴纳,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补充缴纳完成。履约保证金将由甲方在项目产品质保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之内全额无息退还。
(九)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开票后90日付款;具体以协商结果为准。
(十)发票要求:
中标供应商须按照买方要求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货方、收款方、发票开具方三者必须为同一主体。
(十一)本项目计划签署单次采购合同。
二、招投标形式
(一)招投标形式
各意向投标单位应在招标公告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29日10:30前完成线上报名并按招标公告及公告附件要求将报名资料上传至报名网址。招标单位将依据报名资料审核结果于公告截止前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审核通过的投标单位入围,后续将根据标书费缴纳情况以线上形式发布标书,无需投标单位现场购置标书。
(二) 评标方法
1. 综合评标法
评标小组成员综合评定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并打分,其中,价格部分权重70%,技术部分权重30%。如最终得分结果相同,接受采购价格低>交货周期短等优先顺序确定中标人。
2.招标方对招募公告有最终解释权,经项目组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前提下,有权针对评标方案个别条款进行偏离。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中间商,并提供最新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招标产品相关内容。原则上首次合作的供应商工商注册须满5年或其控股母公司工商注册满5年,如涉及注册年限未满5年,由项目组评估后确定是否入围。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三)投标人应具有生产或销售投标产品所需的一切合法资质,并提供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应为投标产品的专业生产制造商或合法经销商。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5年内(2020年4月29日至报名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在开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除外。
(五)投标人应当具有所投种类产品经验,同行业经验更优,提供所投产品销售合同及发票1份(优先提供与航空企业、铁路企业、国有企业、政府等相关单位合作的合同及其对应的发票)。
(六)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要求
(一)资质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如有授权经销文件或证明材料、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环境体系认证证书、特种行业许可证等一并附上。
2.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人代表授权书
5.客户与供应商廉洁合规承诺书
6.投标产品质保及售后说明
7.无重大违法记录
8.业绩证明材料
上述资质材料均须按照附件《报名资质材料附表(模板)》要求填写,并每页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9日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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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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