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武夷山文旅“133”产品体系策划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4-18
项目名称:《武夷山文旅“1+3+3”产品体系策划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合同包预算

谈判保证金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1-1

《武夷山文旅“1+3+3”产品体系策划方案》编制项目

1

200000

0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 规定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资格承诺函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8日至 2025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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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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