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郑市林业发展中心2025年森林督查调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8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LZB-2

2、采购项目名称:新郑市林业发展中心2025年森林督查调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约26万元

5、采购需求

5.1 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项目概况:2025年森林督查图斑调查核实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4 采购范围:完成新郑市2025年度森林督查调查工作,并形成工作成果材料。

5.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5.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有关行业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4年以来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提供免税证明)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投标人将“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时间:2025年 04 月18 日至2025年 04 月 25 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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