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区域慢病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2025-04-18
一、项目名称:汤阴县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总医院区域慢病管理系统

采购项目(二次)

二、招标编号:TYYL

三、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项目已批复;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四、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万元)

免费维保期

项目实施周期

区域慢病管理系统

76

验收合格后一年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实施完毕,达到验收标准

备注: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十二章《技术要求》。

五、采购用途:自用

六、项目性质:货物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7.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的营业执照);

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7.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7.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7.5投标产品在国内销售无不良记录、未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7.6投标人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开标会议结束后,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作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7.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 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标时间前截止;

7.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7.9投标人为生产企业(制造商)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二类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时须具有二类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二类备案凭证均须在有效期内,属于医疗器械的并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7.10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7.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时间:2025年 4 月 18 日18时00分至2025年 4 月 25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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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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