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殷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扶贫电站采集器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181.1.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殷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扶贫电站采集器采购;
1.2.采购编号:CHZ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 |
设备名称 |
数量 |
用途及简要技术说明 |
采购预算 |
交验期 |
交验地点 |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1 |
安阳市殷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扶贫电站采集器采购 |
1批 |
见“第二章2条:标段内容(范围)及要求” |
29万元 |
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供货安装完毕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①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②本章2.1款注明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③本项目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不再提交各种证明(证书)材料原件,以响应文件中相应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为准。提供虚假材料的承担响应法律责任。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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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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