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活动设备零星维修招标公告

2025-04-18
1. 招标条件

《活动设备零星维修》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维修资金来自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2025年成本,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装活动设备零星维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活动设备零星维修。

2.2. 服务地点: (登录后查看)

2.3. 项目内容: 采油二厂在用拖拉机、装载机、发电机、收油泵车、叉车、量油车等活动设备零星维修等设备维修,具体工作量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不保证维修最低工作量。

注意事项:投标人在施工现场进行抢(维)修或在投标人厂内维修。在现场维修一是必须取得河南油田承包商HSE资格证,遵守《河南油田承包商HSE管理规定》,办理入场施工手续;二是投标人维修人员必须接受招标人承包商入场安全教育以及HSE现场监督检查及考核;三是现场抢修时投标人携带的视频监控设备维修全过程中必须投用。

2.4. 项目费用: 控制在12万元以内(不含税)。

2.5. 计划工期: 2025年4月-2025年12月。

2.6. 质量及质保期要求:维修保养质量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维保后设备正常运转,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除招标人人为操作原因外,投标人负责免费返修。

3. 合同付款方式:无预付款,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97%;留3%合同款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再支付质保金;付款期限:自项目完工验收提供完整结算资料之日起,180天内完成价款支付;支付方式:银行存款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且乙方同意接收承兑汇票,具体以双方协商为准;甲方迟延支付款项的,按照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

4.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

4.3. 具有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机动车维修技术能力和相应设备、能提供维修、保养所用的配件,且提供的所有配件应属于正品配件,具有合格证并实行质量三包,要求通用产品和标准件以外的配件必须是原厂生产或性能高于原厂的配件。

4.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有关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因违约、失信等原因被停止投标资格的状态。

4.5. 近2年内具有类似项目服务业绩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4.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 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若该网站查不到该响应人信息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5年4月18日-4月25日,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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