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阳市2025年水资源管理信息化系统运维及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WD-

2.项目名称:安阳市2025年水资源管理信息化系统运维及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0000.00元

采购最高限价:150000.00元

5.采购需求:安阳市2025年水资源管理信息化系统运维及改造项目

5.1采购内容及数量:(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5.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质保期:1年(自验收之日起计算)。

5.4质量要求:合格。

5.5验收标准:按国家行业标准验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0日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经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 04月21 日至2025年04 月 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 5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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