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广东公司海门港务公司2025年“华能海拖1”轮上坞检修招标公告
2025-04-18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广东公司海门港务公司2025年“华能海拖1”轮、“华能海拖3”轮上坞检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
2.3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项目(标段)名称:
标段1:华能广东公司海门港务公司2025年“华能海拖1”轮上坞检修;
标段2:华能广东公司海门港务公司2025年“华能海拖3”轮上坞检修。
推荐定标原则:本项目两个标段按“兼投兼中”的原则定标,即同一投标人可以投两个标段,可以中标两个标段。两个标段均按照本项目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本次招标为统招分签,投标人若中标,按标段分别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4 服务地点: 投标人所在地
标段1服务期为15天,“华能海拖1”轮计划服务时间为2025年7月5日起至7月19日止,具体时间结合实际情况而定,提前10天通知投标人,整个坞修修理工期限制在15天内完成。
标段2服务期为15天,“华能海拖3”轮计划服务时间为2025年9月5日起至9月19日止。具体时间结合实际情况而定,提前10天通知投标人,整个坞修修理工期限制在15天内完成。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招标人“华能海拖1”轮及“华能海拖3”轮的特别定期检验/船底外部检查(坞内检验)上坞维修,维修内容根据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要求及船舶本身设备状况而制定,包括甲板部坞修修理、轮机部坞修修理、船级社所有检验费用、监修人员的住宿餐饮、坞修期间船舶财产保全责任费用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3项目经理要求:无。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按照特别严重不良行为列入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根据违背诚信原则造成的后果,依法追究投标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3.2.6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8日09时起至2025年04月25日17时止。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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