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海航技术采购超声探伤仪的招标项目供应商招募公告

2025-04-18
一、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海航技术采购超声探伤仪的招标项目

1.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3 项目概况:本次项目招标产品为超声探伤仪和探头。

配送范围:海南、重庆

1.4 项目标的见附件采购清单

1.5 报价要求

1.5.1 指定地点的交货价,包括提供货物所需的产品、包装

材料、装卸/运输、安装、培训、保险及提供的各种服务、税费、进口环节税、增值税、利润、打样、搬货上架等一切为投标和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

1.5.2 本项目应标方需按招标方要求提供报价。

1.6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标书准备与递交等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负担,全部投标文件、资料、图纸及其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部分费用要求说明如下:……

1.7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卖方开始订货/生产,待到验收合格后卖方向买方提供100%的订单总价款增值税专用发票(13%),买方收到全额增税专票且核实无误后90天向卖方支付总价款的95%。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到期后支付给卖方,如违反质保或售后服务承诺,则相应扣除。(说明:此付款条款为开放性条款,投标文件中厂家根据自身情况响应,如不同意该付款条款请备注贵司最低可接受的付款方式,招标方将按有预付条件的计算资金成本)

1.8 发票要求

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招投标形式

2.1 招标形式

邀请招标,即各有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提交

企业资质,经招标方审核通过后,按投标费缴纳凭证向意向供应商发送招标文件,无须投标人现场购置标书。

2.2 标书递交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本次投标方式为优先邮寄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准;开标时间以招标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3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2.4 评标方法

最低价评标法,即评审小组成员先审查竞标方所提交的详细设计方案是否满足招标要求,再分别对竞标方"技术"、"商务"两阶段需求的答复等进行审查,技术阶段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资质和经营状况、相关条款应答情况、所提交的详细设计方案满足招标要求等。在任一阶段,经项目小组确认,存在竞标方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将取消其最终商务(价格)决标资格。即此次评标是在满足招标方技术及商务条款要求,每项投标价格最低者中标,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中标项次太少等不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如中标供应商执意单方面放弃中标资格,招标单位有权不退还其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如最终报价结果相同,按交货周期短>付款账期长>供应商资质优等综合评估后确定中标人。

三、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生产或销售投标产品的业务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接受个人独资且为一般贸易类企业参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要求。

3.2 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及主要高管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授权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3.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5年内(2020年4月15日至报名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在开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除外。

3.5 具有销售投标产品所需的一切合法资质。

3.6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必须为投标人合法雇佣的员工,并签署附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7 被招标单位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报名人不具备投标资格,采购方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列入方大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 5 年内参加方大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4月 28日 12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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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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