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沥青路面贴缝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8
项目名称:2025年沥青路面贴缝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67000.00元 ;最高限价(元)167000.00元

采购需求:银川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计划采购沥青路面贴缝带,主要用于新旧路面接茬处沥青路面贴缝(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5月10日—2025年10月31日(具体供货时间及供货数量以甲方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及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3.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成功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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