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文蒙铁路(红河段)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18
受蒙自市交通领域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专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文蒙铁路(红河段)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审计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承担本项目,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磋商申请人提出磋商申请。

2.服务内容:

2.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文蒙铁路征地拆迁蒙自市、屏边县实施部分)。

2.2最高限价:60万元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项目为止。移交全部合格成果资料至采购人止。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云南省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出的要求。

2.5服务内容:文蒙铁路(红河段)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审计服务项目蒙自市、屏边县实施部分(1)基建程序执行情况。建设单位是否遵守国家基建程序,审批手续、资料是否齐全、完备。2)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3)建设项目投资完成情况。核实项目完成投资(建安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的真实性、合法性。(4)工程管理情况。审查工程招投标制、监理、合同制及工程质量情况。(5)出具审计报告,完成审计资料整理和归档。(6)配合工作专班完成涉及审计事项的其他相关工作。(7)根据上级审计部门的要求,完成其他相关审计事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人员要求: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2024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3财务要求:磋商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注: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应提供成立以来企业内部的财务报表,此项不列入废标条件)。

3.4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磋商申请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申请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对磋商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磋商文件的获取:

各磋商申请人于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4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8:00至11:30,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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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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