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高速凤凰广场住宅区”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登录后查看)受昭通云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对“昭通高速凤凰广场住宅区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相关服务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昭通市昭阳区迎宾大道与昭麻二级公路交叉口,项目占地约192.32亩,总建筑面积411415.74㎡,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306352.32㎡,地下部分建筑面积105063.4㎡,商业部分建筑面积9651.44㎡。住宅户数2108户,其中:高层住宅1068套,小高层住宅880套,洋房住宅120套,叠拼住宅40套;商业(商铺)117间;地下停车位3077个。
2.3服务内容:组建项目销售团队,确定本项目形象定位、制定销售计划、营销策略、宣传推广方案、工作流程、工作安排等并实施执行,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采购预算:本项目涉及采购预算约2100.00万元,具体以实际成交的收费比例和服务期内实际销售额为准。
2.5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12个自然月截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2024年后成立的公司不需提供;若不能提供上述财务报表的可提供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情况说明。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站完整截图。
3.4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年(2022年至今)销售代理业绩不少于1个,销售代理业绩需包含高层、小高层、洋房、别墅、商铺(商业)中的任三项,提供代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5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工作人员满足项目要求,至少配备1名营销总监、1名销售经理、1名策划经理、8名置业顾问,所有人员均需项目驻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4月24日(公告期限,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8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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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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