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兴业银行长治分行外聘律师事务所代理某两家化工企业案件诉讼及执行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2025-04-18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采购需求:

根据我行与某两家化工企业案件实际情况,为加快推进诉讼及执行程序,拟外聘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诉讼及执行工作,该案件管辖法院为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

外聘律所对案件程序采用案件标的金额按一定比例支付律师代理费,代理案件的立案、保全、一审、二审、再审、刑事、执行等全部工作。

1.2人员资质要求:

律所为本项目提供律师需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并具有三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或持有有效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有五年(含)以上司法机关工作经验。

1.3 供应商资质要求:

1.3.1依法注册成立,通过年检。

1.3.2有较强的专业优势,处理过一定数量有影响、有效果的金融法律事务,业绩较为突出。

1.3.3在开办和执业过程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在执业区域当地综合实力较强,业界声誉良好。

1.3.4有与金融机构代理经历和良好代理效果、业绩;为本行提供过法律服务的,必须勤勉尽职、诚实信用、成效显著。

二、报名要求

2.1依法成立,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登记成立等正常企业状态。

2.2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3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情况。

2.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6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2.7经营范围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同时获得从事行业有效执业证明、行政许可、专业资质等证照。

2.8两年内目标服务领域未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5年4月23日23:59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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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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