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3个新能源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及征地测绘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18

1. 招标条件

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3个新能源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及征地测绘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吉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吉林省

2.2 规    模: 吉林西部(洮南)绿色能源化工产业园区10万千瓦风电项目,拟安装16台单机容量6.25MW风电机组,配套安装建设箱式变压器、集电线路、检修道路等附属设施。计划接入正在建设的华能富荣风电场220kV升压站。华能乾安四海(二期)10万千瓦风电项目,拟安装10台单机容量10MW风电机组,配套安装建设箱式变压器、集电线路、检修道路等附属设施。计划接入已建成的华能乾安风电场220kV升压站。华能乾安五湖10万千瓦风电项目,拟安装10台单机容量10MW风电机组,配套安装建设箱式变压器、集电线路、检修道路等附属设施。计划接入已建成的华能乾安风电场220kV升压站。

2.3 标段划分: 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3个新能源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及征地测绘服务招标(一标段),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3个新能源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及征地测绘服务招标(二标段)

2.4 服务地点: 吉林省洮南市、乾安县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以勘测定界技术服务完成为准

2.6 招标范围:开展3个新能源项目(永久、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及征地测绘服务工作,配合设计要求,完成项目用地条件排查,提供排查依据,开展实地测绘、编制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勘测定界图等基础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服务,核定项目依法依规报审区域,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所提交的成果符合省、市等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审核质量要求。费用包含方案、报告编制费、现场测绘(踏查)及评审会期间所发生的专家费、会议费等相关的一切费用。委托方除承诺向受托方提供的材料外,不再提供其他资料,报告内所有资料均由受托方完成。

标段

项目名称

服务地点

采购范围内容

一标段

吉林西部(洮南)绿色能源化工产业园区10万千瓦风电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及征地测绘服务

洮南市

开展吉林西部(洮南)绿色能源化工产业园区10万千瓦风电项目(永久、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及征地测绘服务工作,配合设计要求,完成项目用地条件排查,提供排查依据,开展实地测绘、编制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勘测定界图等基础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服务,核定项目依法依规报审区域,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所提交的成果符合省、市等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审核质量要求

费用包含方案、报告编制费、现场测绘(踏查)及评审会期间所发生的专家费、会议费等相关的一切费用。委托方除承诺向受托方提供的材料外,不再提供其他资料,报告内所有资料均由受托方完成。

二标段

华能乾安四海(二期)10万千瓦风电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及征地测绘服务

乾安县

开展华能乾安四海(二期)10万千瓦风电项目(永久、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及征地测绘服务工作,配合设计要求,完成项目用地条件排查,提供排查依据,开展实地测绘、编制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勘测定界图等基础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服务,核定项目依法依规报审区域,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所提交的成果符合省、市等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审核质量要求

费用包含方案、报告编制费、现场测绘(踏查)及评审会期间所发生的专家费、会议费等相关的一切费用。委托方除承诺向受托方提供的材料外,不再提供其他资料,报告内所有资料均由受托方完成。

华能乾安五湖10万千瓦风电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及征地测绘服务

开展华能乾安五湖10万千瓦风电项目(永久、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及征地测绘服务工作,配合设计要求,完成项目用地条件排查,提供排查依据,开展实地测绘、编制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勘测定界图等基础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服务,核定项目依法依规报审区域,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所提交的成果符合省、市等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审核质量要求

费用包含方案、报告编制费、现场测绘(踏查)及评审会期间所发生的专家费、会议费等相关的一切费用。委托方除承诺向受托方提供的材料外,不再提供其他资料,报告内所有资料均由受托方完成。

本次招标3个项目分为2个标段,实行统招分签(中标后与项目所属分公司按项目分别签订合同)。同一投标人在本项目2个标段中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如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综合得分排序均第一,则按照招标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采用两个标段综合得分第一与第二的投标价交叉相加总价最低的方式,确定各标段中标候选人的组合方式及排序,如投标人在某一标段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其他标段不再参与推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工程测量);

②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新能源项目勘测定界或测绘服务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4月3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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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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