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六地块项目(一期)建筑方案及建筑专业扩初设计招标公告
2025-04-19
投资项目代码 |
2412-440114-04-01-382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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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东六地块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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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东六地块项目(一期)建筑方案及建筑专业扩初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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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东六地块项目(一期)建筑方案及建筑专业扩初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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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新华街及新雅街,数智先锋港范围内,凤凰南路以东、镜湖大道北以西新街河以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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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总用地面积22064.34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19080.30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2984.04平方米,总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34344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52548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高层住宅、低层住宅、公共配套、肉菜市场、地下室会所及地下室等。最大建筑高度48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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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设计人需根据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设计项目范围内项目总体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及建筑专业扩初设计阶段的工作:包含住宅设计、地下室、园区配套、示范区、竖向设计、主题设计等设计内容,及专业技术图纸。具体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合同条款及设计服务任务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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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详见设计任务书及合同要求。各阶段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以满足本项目建设进度要求为准。如果延误工期,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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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439.2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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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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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4 投标资格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注释](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 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 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 号)填写。(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1.4.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注: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或超出使用有效期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注: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或超出使用有效期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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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审查无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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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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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4月19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5月12日 11时0分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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