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彭泽县城区排水防涝体系工程建设项目一期(狄公湖清淤)(网)招标公告
2025-04-19招标单位名称
彭泽县城市管理局
招标工程项目
彭泽县城区排水防涝体系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彭泽县城区狄公湖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彭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彭泽县城区排水防涝体系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彭泽县城区排水防涝体系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 : 彭发改字〔2024〕12 号、彭发改字〔2024〕323号
建筑面积
0 平方米
层次
0 层
结构
混合
项目总投资
13000万元
本项目投资
3935570.49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金来源
财政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
狄公湖范围内进行清淤、淤泥现场固化及泥饼外运(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
一标段
二标段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并且[专业承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三级]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
标段选择要求
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必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施工合同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资格证件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项目负责人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技术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关键岗位人员
拟派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的岗位证书及安全员考核证书
其他要求
彭泽县城区排水防涝体系工程建设项目一期(狄公湖清淤)经彭发改字(2024)12号文批准建设,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彭泽县城区排水防涝体系工程建设项目一期(狄公湖清淤); 2、工程内容:本工程在彭泽县城区狄公湖范围内进行清淤、淤泥现场固化及泥饼外运;3、本项目投资3935570.49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4、建设地点:彭泽县城区狄公湖;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6、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工程为1个标段。 二、投标资格条件: 1、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根据江西省相关文件规定,在江西省“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近5年内(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完成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金额≥380万元的类似业绩; 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须知:(登录后查看)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9日 至 2025年05月12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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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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