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扬州华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安装工程类入围施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8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扬州华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安装工程类入围施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 招标人为 扬州华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最高限价费率:95%,即为下浮5%,控制价让利系数不低于5%。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扬州华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安装工程类入围施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扬州华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安装工程类入围施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一)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

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

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的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2025年1月至2025年3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

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或2024年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国企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9)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①如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确实无法提供上述5-7三项材料

的,请提供相应情况说明。

②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或情况说明替代相关证明

材料。(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 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资质

证书(三级及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

章)

3 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

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

目经理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4-18 09:00到2025-04-25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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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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