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新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10kV线路维保、电气预防试验服务征集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2025-04-191.采购范围及要求
1.2 工期/服务期: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2025年7月1日前检测完成出具报告。
1.3 结算期限及比例:投标方完成检测工作提供有效合格的检测报告及每月一次架空线运维服务记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投标方开具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采购人凭发票办理挂账在六十日内支付。
1.4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商业承兑、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1.5 报价要求:含税总价等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及分项报价)。总价及分项报价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报送,不同时报送的,视为报价无效。
涉及使用采购人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采购人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2企业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防腐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批准的检测检验能力范围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试验明细表中所有的内容。
2.3项目经理要求:无。
2.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2.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业绩及其他要求
自2022年以来具有至少10个类似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首页、署时间页、署页等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4月20日起至2025年4月23日23:55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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