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伊犁新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电动机维修服务征集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2025-04-19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采购范围及要求:矿井煤化工皮带机一台1250kW电机烧坏。我单位无专业化维修人员及维修能力,需外委维修。

1.2 工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之内完成。

1.3 结算期限及比例:招标方验收合格后,投标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招标方办理挂账手续后,3个月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留合同总价款的10%为质保金,质保期为1年,期满无质量问题,投标方到招标方相关科室办理质保金解除证明,招标方财务科收到证明后返还质保金(无息),2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1.4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商业承兑、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1.5 报价要求:含税总价,包含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涉及使用招标方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招标方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方需具备完备的企业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且投标方提供合格的检验报告等。

2.3项目经理要求:无。

2.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2.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业绩及其他要求

自2022年以来具有3个类似项目业绩。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4月20日起至2025年4月23日23:55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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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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