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山东分公司威海电厂威海市热电联产和供热专项规划研究招标公告

2025-04-20

1. 招标条件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华能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威海市热电联产和供热专项规划研究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标段划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华能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威海市热电联产和供热专项规划研究标段包1

2.3 服务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

2.4 服 务 期:  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合同签订后二周内提交工作大纲送审稿,合同签订后二个月内提交《威海市热电联产规划》、《威海市供热专项规划》送审稿,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规划报告通过评审并提交报告最终稿。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乙方应保证在此有效施工期限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2.5 招标范围:依据威海市人民政府与华能集团战略合作协议、2024年11月17日会谈纪要及《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与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内容要求,华能山东公司拟由华能华能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修编威海市热电联产和供热专项规划研究。预测城市热负荷、电负荷,确定供热能源种类、供热方式、供热分区、热源规模、合理布局热源、热网系统及配套设施。规划研究应依据城市性质和规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环境保护要求、地区资源分布和能源结构等条件按照统筹规划和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因地制宜地编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3.2.1.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1.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核能供热或1项城市供热规划等相关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合同相关具体内容的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4月2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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