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常德石油分公司澧县第十五加能站增加LNG加气功能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服务项目一标段竞标采购公告

2025-04-18
1.采购条件

常德石油分公司澧县第十五加能站增加LNG加气功能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石油分公司以关于常德分公司澧县第十五加能站增加LNG加气功能的批复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常德石油分公司,常德石油分公司澧县第十五加能站增加LNG加气功能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址:常德市。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75000.00元(含税价)

2.4标段采购范围: 常德石油分公司澧县第十五加能站增加LNG加气功能 项目 ,完成该站的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峻工验收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排污许可证办理服务等工作。

2.5服务期:90日历天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无及以上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范围涵盖环境影响评价或环保咨询服务等;

3)2021年以来具有加油(气)站类似项目环境评价业绩至少1项(以合

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环境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响应截止日承包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承包商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7)承包商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9)承包商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承包商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响应。若获取了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与响应,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竞(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4月20日 14 时3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 17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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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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