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项目六标段城中村改造(高新区)工程项目部保温板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1
1.采购条件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现采购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项目六标段城中村改造(高新区)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需用保温板,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保温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津水佳苑小区项目位于高新区向海路南,国风大道西,李庄子村南,安置房建设占地面积为45762.79m²(68.6亩),总建筑面积142332.83m²,地上建筑面积103723.79m²,地下建筑面积38609.04m²,共8栋住宅楼,2栋配套用房,1栋幼儿园。住宅总户数823套,地上及地下机动车位共计930个。

竣工时间:2026年5月21日

2.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保温板41669.1²,包件号为BWB-01具体内容见附表1:《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业绩要求如下: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报价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1.2产品质量: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需出具至少两份招标物资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有CMA和CNAS或CAL标识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1.3供货业绩: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2家以上的大中型工程项目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可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的业绩。)

3.1.4认证证书:投标物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5履约信用:材料供应商、所选品牌(生产厂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一年内被列入中国铁建供应商不良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报价。

3.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报价。

3.1.7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垫资能力不低于100万元。

3.1.8注册资金: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3.2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公告时间

4.1本次招标公告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至2024年4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上午09:00时至2025年4月25日下午17:00时(节假日正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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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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