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湛江港东海岛港区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液体散货码头工程项目地材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湛江港东海岛港区巴斯夫(广东)一体化项目液体散货码头工程,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用地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巴斯夫(广东)一体化液体散货码头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调文村
(3)建设规模与招标范围:
拟建4个液体散货泊位,DH-1为12万T油品化工泊位,DH-2、DH-3为8万T液化烃泊位,DH-4为5万T油品化工泊位,泊位总长1469m;4个泊位后方各设100m引桥与陆域连接。
码头采用钢管桩基础,工作平台为高桩梁板结构,靠船墩和系缆墩为高桩墩式结构,通过钢联桥连接。码头平台后方各设1座引桥与陆域连接,引桥长100m、宽13m,引桥采用灌注桩/钢管桩基础,上部现浇墩台和预制安装预应力空心板。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物资为:碎石、二片石及块石(分批次供应)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碎石 |
5~31.5mm |
方 |
10750 |
取水口沉管回填 |
2 |
二片石 |
/ |
方 |
3400 |
取水口沉管回填 |
3 |
块石 |
60-100kg |
方 |
4600 |
取水口沉管回填 |
|
合计 |
|
方 |
18750 |
|
付款条件及方式: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双方办理相应供货周期内的物资对账结算手续,结算办理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投标人依据物资对账结算单数量开具13%合法合规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交予招标人;按当月完成的结算方量办理结算,60日内向乙方支付结算金额的70%,90日内支付结算金额的100%,货款支付完毕后不能免除卖方对货物质量应承担的责任。
支付方式:现汇/银行转账、银承或供应链金融(E信通)。招标人以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支付货款时视为等额现金支付,招标人不承担贴息费用,招标人根据自身资金状况自由选择付款方式。
计量方式:按照施工断面方量计量结算(结算依据以主办技术员核算经总工审批的当月完成的断面方量计量,按当月计量的断面方量进行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资质并提供扫描件,且近3年内能提供相关产品供货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13%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3.4 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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