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第四采油厂项目使用玻璃钢贮罐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1

第四采油厂项目使用玻璃钢贮罐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四采油厂项目使用玻璃钢贮罐采购招标人为第四采油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投资,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第四采油厂项目使用玻璃钢贮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油田公司2025年安全环保项目第一批投资计划下达第四采油厂板一联合站污水池VOCs环保隐患治理工程需采购2具500立方米的玻璃钢采出水回收罐;2025年开发项目第一批投资计划下达第四采油厂埕海1-1人工岛采出水处理系统调整改造工程需采购500m3立式玻璃钢沉降罐2具。投资计划已下达,合并招标采购4具500立方米玻璃钢贮罐。公开招标、定商定价。根据油田公司相关要求,通过招标的方式定商定价。项目单价限价800000元/台,价格含13%增值税、包装费、运输费、现场组装、安装费及配合运行调试费等。

2.2招标范围:

标段

编号

标段名称

进口

国内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

交货期/工期/服务期

服务要求/质量要求

1

玻璃钢贮罐

国内

需求单位项目需求现场(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埕海1-1人工岛2台、板一联合站2台)

汽运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自接到入场通知之日起60日。

产品满足对应技术规格书、配套数据单及图纸要求,物资到货产品质量合格证等随货资料要符合要求、随货备齐;供方负责包装、运输,负责技术规格书供货范围及界面内容的现场组装、安装;项目投产过程中,供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安排技术人员免费配合运行调试。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自接到入场通知之日起60日。

2.4交货地点:大港油田第四采油厂埕海1-1人工岛2台、板一联合站2台。

2.5标段划分:一个。

2.6技术要求:详见所附件《主要技术要求》。

2.7其他说明: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不利于招标人的偏差、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基于经济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需具有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玻璃钢贮罐类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报告要求加盖CMA标识。

3.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在国内具有玻璃钢贮罐(单个罐体容积≥100方)销售业绩。(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提供销售合同或销售订单、发票扫描件,合同等信息不全不计对应业绩,无法确认容积量不计对应业绩)。

3.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5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2024任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和盖章)。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度不能提供审计报告的,须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3.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商;本次招标不含一级物资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8准入要求: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对中标结果无异议或投诉情形的,直接发放中标通知书,供方持中标通知书办理大港油田公司市场准入资格;已具备准入资格的供方无需办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4月21日至2025年04月26日23时59分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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