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2025-2035年质量检验中心设备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18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范围: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2025-2035年质量检验维中心柴油润滑性评定仪恒温恒湿箱、全自动柴油酸度分析仪、航煤自动烟点测定仪、自动常压馏程仪、阿贝尔闪点测定仪、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各1台共计6台租赁。
2.2标段(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3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化工路173号。
2.4功能用途:本项目依据中国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2025-2035年质量检验中心柴油润滑性评定仪恒温恒湿箱、全自动柴油酸度分析仪、航煤自动烟点测定仪、自动常压馏程仪、阿贝尔闪点测定仪、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各1台共计6台设备租赁。
2.5服务周期及要求:暂定2025年6月1日至2035年5月31日,具体以设备到厂验收合格时间为准。
2.6质量标准:满足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相关承诺文件。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3.4有投标工作要求的服务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提供的服务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责任事故,没有在生产过程中影响环境的恶劣污染事件,没有因环境违法问题被处罚事件。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在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未因质量问题被政府环保部门、中石油集团公司通报。以上内容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5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2年1月至开标当日)石油炼化装置加工汽油或柴油化学分析仪销售或租赁服务业绩。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②对应的结算发票。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
3.6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上三个均要求投标人提供截图,以评委开标当时查询为准)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评委开标当时查询为准)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4月18日20时至2025年04月24日24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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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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