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滨塘(挂)2023-02号地块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混凝土实心砖、混凝土空心砌块、各种砂浆)招标采购公告

2025-04-2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滨塘2023-02地块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合同金额2.1亿元,合同工期24月,开工日期:2025年1月,竣工日期:2025年12月。主要工程:本工程地上包括住宅、商业、酒店、变电站;地下车库设地下商业、机动车库、设备用房、人防工程。其中1#、2#、5#、6#楼地上一层为商铺(商业服务网点)二层以上为住宅;地下由地下夹层、地下一层为机动车库、设备用房、人防工程。3#、4#楼地上一层、二层为商业及居委会、环卫和物业,地上三层至六层为酒店。

2.2 招标内容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包件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MM)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备注

HNTSXZSJ-01

混凝土实心砖

200x95x50(mm)

286000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滨塘2023-02地块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1000

2

 

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

395x190x195(mm)

55000

抗裂砂浆

M5

1450

抗裂砂浆

M20

880

抗裂砂浆

SJ-301

1000

保温砂浆

 

M3

2060

水泥砂浆

 

270

抹灰砂浆

M15

960

抹灰砂浆

M20

800

干混砌筑砂浆

M10

400

湿拌砌筑砂浆

M10

120

合  计

   

348940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2.1混凝土实心砖、混凝土空心砌块、各种砂浆(HNTSXZSJ-01)包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满三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 ;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应具备年产(混凝土实心砖10万立方米、混凝土空心砌块10万立方米、各种砂浆2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0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按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3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两年内(2023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1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诉讼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④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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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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