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央储备粮苏州直属库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报废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1

招标公告

中央储备粮苏州直属库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

部分固定资产报废拆除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0747-2560SCCJS83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粮苏州直属库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报废拆除(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央储备粮苏州直属库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整体项目概况:为做好2025年建仓项目建设准备工作,苏州直属库现对太仓分公司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拆除。

2.2招标内容与范围:

2.2.1本工程位于中央储备粮苏州直属库有限公司太仓分公司库区内 ,涉及界区范围内需拆除及场地平整内容主要包括:太仓分公司7号仓~太仓分公司10号仓(1254.54㎡)、太仓分公司11号仓~太仓分公司14号仓(1254.54㎡)、太仓分公司东大门门房(27.26㎡)、太仓分公司办公楼(252.59㎡)、太仓分公司新建车棚(162.23㎡)、太仓分公司厕所及浴室(25.63㎡)、太仓分公司中控化验室(183.89㎡)、太仓分公司磅房(6.09㎡)、太仓分公司加压泵房(49.57㎡)、太仓分公司自发电房(21.32㎡)、太仓分公司变配电间(62.06㎡)、太仓分公司药品库(39. 67㎡)、太仓分公司机修间(151.59㎡)、太仓分公司机械棚(120㎡)、太仓分公司旗台。

包含但不限于拆除界区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等基础范围内地下不明障碍物等拆除工程,其中含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后的地下桩基挖除,拆除基础后场地平整,基坑需回填压实与路面平齐(土方回填质量要求压实度不低于95%);拆除后的设备、电线、电缆、钢管、阀门、钢材、建筑垃圾、保温材料等物资由中标单位运出库外自行处理。

【注:建筑物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移交时标的物现状为准,属于公共设施的管道及支撑物、拆除区域内高压电线杆等公共设施不在拆除范围的,须加以保护,不得损坏,若有损坏,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 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承接过单项拆除面积达到3500平方米及以上建/构筑物拆除项目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至少包含项目名称、项目金额、拆除面积、工程内容,若不能体现上述内容或指标的,须提供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视为无效)。

3.5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安全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人员必须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了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期间内6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相关人员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

3.6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5年04月21日至2025年04月27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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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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