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吉林省柳河县2024年城市供热管道和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4-18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柳河县2024年城市供热管道和设施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1)热力站工程:改造热力站(工艺设备)55座,对工艺设备板式换热器、水泵、除污器、压力表、阀门等设备进行更换。

(2)供热管网改造规模合计56.986千米,采用明挖敷设,管材为聚氨酯预制保温管。其中一级网13.4千米包含:DN500 供热管网长度4.824千米,DN400供热管网长度 0.476千米,DN350 供热管网长度1.586千米,DN300供热管网长度3.576 千米,DN250供热管网长度1.844千米,DN200供热管网长度 1.094 千米;供热二级网 43.586 千米包含:DN350供热管网长度 0.414 千米,DN300 供热管网长度4.32 千米:DN250供热管网长度4.784千米,DN200 供热管网长度3.414千米,DN150 供热管网长度4.35 千米,DN125 供热管网长度8.166千米,DN100供热管网长度6.208千米,DN80供热管网长度 5.328 千米,DN65 供热管网长度6.502 千米,DN50供热管网长度 0.1千米。

2.3建设地点:柳河县城区内

2.4招标范围:包括全部施工工程内容、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其中,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项目投资概(预)算书编制、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设计服务、竣工图编制审核等工作。

2.5工程建设周期: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提交设计成果

施工工期:2025年5月20日-2026年12月31日,共计590天(实际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项目投资金额:13972.53万元

2.7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总承包综合管理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注: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聘用执业,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等,注册建造师另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应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

(2)拟委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在本企业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3)拟委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在本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拟派出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设计、造价人员除外)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上述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聘用执业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提供2024年4月30日至2025年4月30日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专业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4月30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企业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需要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参与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7外埠入吉投标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关信息均应在平台中登记,上述人员资格信息均以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应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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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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