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苏省水行政执法泰东河东台基地升级改造及安全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1
招标公告

1、东台市水政监管保障中心的江苏省水行政执法泰东河东台基地升级改造及安全整治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2、(登录后查看)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地点:泰东河东台基地;

4、本项目投标限价:506196.05元。    

5、工期:90日历天(开始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6、质量要求:合格。

7、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拟在基地港池东、西两侧做挡墙,对港池护坡进行绿化,河道疏浚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独立法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

②项目负责人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并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书面同意,且再无其他在建工程;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正在施工或新承接(以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为准)且未经竣(完)工验收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认定其有在建工程。投标人须按第6章中《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函》格式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投标承诺函》。符合条件②所情形之一的须提供原发包人书面证明,载明所符合的情形,表明同意投标人参加其他项目投标。

(3)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10、投标申请人可于2025年4月21日8时30分至2025年4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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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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