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力建设潘口水电站铜绞线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2025-04-21
一、工程项目简介

潘口抽水蓄能电站输水系统工程项目部位于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境内,坝址位于竹山县城上游约13km处(经G346),下距小漩水电站坝址约8km(经G346),距黄龙滩水电站大坝约108km,距堵河口约134km。总装机规模298MW(2×149MW),发电利用小时5h,需求调节库容940万m³,抽蓄电站是水电梯级的融合改造,建成后将提高常规水电站发电效益、电网调峰、紧急备用和节能减排方面具有良好效益。
本工程为中型工程,工程等级为三等,输水系统建筑物、厂房及开关站等永久性主要建筑物按3级建筑物设计;其他永久性次要建筑物按4级建筑物设计;临时建筑物按5级建筑物设计。

二、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采购范围

2.1、货物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铜绞线

TJ-185

11.055

6700米

合计

 

 

11.055

 

注:以上数量仅为做标书参考数量,招标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

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2、交货时间:根据买方需求进场。

2.3、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2.4、技术要求:铜绞线由37根铜线绞制而成,分层结构:中间1根,第二层6根,第三层12根,最外层18根。

1)材料与导电性能

材质:采用T2或更高等级的软铜(纯铜含量≥99.9%),导电率≥97% IACS(国际退火铜标准)。

直流电阻:20℃时直流电阻≤0.0971 Ω/km(参考GB/T 3956标准)。

截面积:标称截面积185 mm²,允许偏差±3%(需满足GB/T 4909.2检测要求)。

2)机械性能

抗拉强度:单线抗拉强度≥215 MPa,绞线整体抗拉强度≥95%单线强度总和(参考GB/T 1179)。

绞合结构:

单线直径:推荐1.80~2.60 mm(具体根据绞合层数设计);

绞合节距比:外层节距比≤14倍单线直径,确保柔软性和抗弯折性;

绞合方向:相邻层绞向相反,减少内部应力。

伸长率:单线断裂伸长率≥15%(保证韧性)。

3)耐腐蚀与表面处理

防腐要求:接地环境潮湿或含腐蚀性介质时,需进行镀锡或包覆防腐层(如镀锡厚度≥3μm,符合GB/T 4910标准)。

表面质量:绞线表面光滑无毛刺、裂纹、氧化皮等缺陷,避免局部电阻增大。

4)检测与验收

出厂检测:包括截面积测量、直流电阻测试、抗拉强度试验、镀层厚度检测等。

标识:每卷绞线需标明规格(TJ-185)、执行标准(如GB/T 3953)、生产日期及厂家信息。

接地电阻要求:安装后整体接地电阻需满足系统设计要求(如DL/T 621规定的大电流接地系统≤0.5Ω)。

5)参考标准

材料标准:GB/T 3953《电工圆铜线》、GB/T 1179《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

接地规范:DL/T 62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GB 5016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三、合同结算和付款

3.1 乙方先供货,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款。

3.2综合到场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材料生产加工、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装车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各项费用。

3.3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及验货标准交货后,凭以下凭据在每月的26日至30日期间(二月份为26日—28日)向甲方办理结算:

(1)已交货且未结算货物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付款申请书;

(2)甲方出具的货物验收合格单据。

(3)经双方核对无误并签字确认的计量单据,过磅计量。交货重量偏差(每车过磅重量与送货单上重量之差)不应超过3‰,每车的磅差在±3‰(乙方过磅单为基数)以内,以乙方磅单为准;若超过±3‰,则以甲乙双方较少的过磅重量为准。且不能连续出现三次负偏差,否则按以前累计的负偏差扣减计量后结算。若乙方无送货单的以甲方地磅过磅单重量为准。

3.4支付比例为:当月结算后,次月支付结算款的80%,剩余15%累计至次月支付,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到期后7日内无息支付,质保期自材料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材料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若过程中主合同付款比例有调整,甲方根据资金情况予以考虑。

3.5特殊情况:若因业主资金及采购方资金原因,导致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支付货款时,销售方应充分理解并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违约且不计息;销售方不得因此采取停止供货、投诉及起诉等任何方式索要货款。宽限期届满后,采购方仍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应按照一年期单倍LPR(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向销售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除此以外,销售方不再向采购方主张其他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3.6、销售方同意采购方除银行转账支付外,接受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金融支付方式支付结算款,产生的贴息费用由销售方承担。

3.7、特别约定: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对供货路线、道路状况及现场条件等勘查了解,所有风险及影响因素乙方单价中已充分考虑,不得以上述原因及交叉作业、政府管制、村民挡路和阻工等为由提出单价调整和索赔,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四、验收与计量

4.1每批材料在出厂前卖方必须按本技术条款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自检,向甲方提交每批材料出厂检测报告和出厂产品合格证,必须随车一起携带并交接。

4.2卖方提交的每份材料出厂检测报告、出厂产品合格证和供货单上的提货单位名称要与实际需求单位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4.3材料过磅计量,交货重量偏差(每车过磅重量与送货单上重量之差)不应超过3‰,每车的磅差在±3‰(乙方过磅单为基数)以内,以乙方磅单为准;若超过±3‰,则以甲乙双方较少的过磅重量为准。且不能连续出现三次负偏差,否则按以前累计的负偏差扣减计量后结算。若乙方无送货单的以甲方地磅过磅单重量为准。

卖方承诺:若因提交材料、出厂检测报告、出厂产品合格证和钢材供货单不及时或不合格,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卖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卖方无任何异议。

五、发票

5.1、本合同内货物开具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包含货物本身金额和运输金额)。乙方根据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通知书要求的内容开票,乙方必须保证发票上购买人名称、税号、地址、货物数量、规格型号、单位和金额等信息准确无误。

5.2、乙方应遵照双方真实的交易行为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保证开票信息与实际交易信息完全一致,并保证发票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出。如果因为乙方出具的发票信息错误或出具虚假发票、虚开发票,导致甲方不能通过税控系统认证的,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

5.3、已交货且未结算货物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乙方办理货款结算前当面交付甲方指定人员。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6.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竞标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生产厂家资格的证明文件及生产厂家授权书(授权书格式见文末附件1)。

6.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七、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7.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4月24日17:00前(北京时间)……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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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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