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监狱警察职工食堂责令整改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01.项目编号:玮元-
2.项目名称:宜良监狱警察职工食堂责令整改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250000.00元。
★4.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244784.10元。
5.项目要求(施工范围):宜良监狱警察职工食堂责令整改项目(二次),主要是按照云南省宜良监狱整改要求对监狱警察职工食堂进行改造,如部分窗加装纱窗、改造区分粗加工间、切配间、烹调间、更衣间等功能间、厨房排水沟改造、吊顶安装、增加部分厨房设备(如:风幕机、留样冰箱、留样盒、刀墩消毒柜、紫外灯等)及其它(如货架、收纳盒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要求(施工范围)”及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15日历天(施工时段需避开食堂正常使用时段),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实际下达的通知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良好的商业信誉指:申请人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2021-2023年任意1个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申请人企业自身编制的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申请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申请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
1.4.2申请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
1.5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竞争性磋商(提供声明书);
1.6.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竞争性磋商)活动(提供声明书)。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申请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1日至2025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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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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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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