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2025年两轮低速电动车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1本招标项目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2025年两轮低速电动车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JCG-SXTT250411),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为加快我省端口建设规模,现对2025年两轮低速电动车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截至合同签订金额执行完毕或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止。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及预估数量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 | 预估数量 | 不含税总价(万元) |
1 | 低速电动车充电桩-集中式-10端口-交流设备(可刷卡) | 800(元/台) | 6300 | 504.00 |
2 | 低速电动车充电桩-分布式-2端口-交流-主机设备(可刷卡) | 175(元/台) | 700 | 12.25 |
3 | 低速电动车充电桩-分布式-2端口-交流-丛机设备(可刷卡) | 170(元/台) | 2800 | 47.60 |
4 | IC卡片 | 2(元/个) | 5000 | 1.00 |
采购预估金额:564.85万元(不含税),638.2805万元(含税)。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如下:
中标人 | 份额 | 中标份额 |
第一中标人 | 60% | |
第二中标人 | 份额2 | 40%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公告1.1。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法人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或订单签订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承接的同类低速充电桩项目销售业绩累计金额(若为框架合同,合同金额以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发票或其他结算文件的累计金额为准;若为单项合同,合同金额以该单项合同金额为准)至少100万元。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大签等。如为框架合同,还须提交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订单或结算发票或其他结算文件证明材料扫描件,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原件备查。
2.1.4代理商要求: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陕西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同类项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及上级单位供应商黑名单”的;
(11)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两轮低速电动车充电桩】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陕西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2)投标人同类产品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投标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同类产品二级集采项目同一采购周期内,累计3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且整改不合格或再次发生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该二级集采产品本次合作的。投标人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陕西省)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14)因撤销投标/响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陕西省)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2.1.6投标人关系审核:
(1)投标人之间如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划分标包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2.1.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4月21日18时00分至2025年04月2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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